[小知識分享]
數學上有許多符號是大家耳熟能詳的,例如:+、-、×、÷、=……,不過這些數學符號並非一開始就是這樣使用,而是經過長期演變形成的。早期數學都是以一般的語言符號(文字記號)來撰寫的,例如:在拉丁文中,「加」就寫成plus,而「減」就是minus,慢慢地發展成縮寫或簡寫的形式,以節省書寫時的繁複,漸漸的就以p、m簡化了加(plus)、減(minus),而在不同民族的書寫中,也開始有獨立於語言符號的記號被創造使用,現在我們習慣使用的數學符號,有許多都是到了十七世紀,才漸漸被大家認同而受到廣泛的使用。
(1)加號(+)和減號(-):現在使用的加法符號「+」源起於德國,一開始使用的是相當於英語「and」的詞「et」,後來因為速寫時常常兩個字母連著寫,於是「et」慢慢地變成了「+」。減法符號也同樣因速寫而逐漸變成了「-」。依據德國德累斯頓(Dresden)圖書館所保存之手稿卷c.80,顯示西元1486年時就出現了「+」和「-」這樣的手寫符號,而西元1489年偉德曼(Johannes Widmann)出版的書中,則是第一次有人使用「+」和「-」這樣的符號在印刷品中。
(2)乘號(×):乘法符號「×」首次出現在西元1631年英國數學家奧特雷德(William Oughtred)的著作clavis mathematicae(數學之鑰)中。相傳他是基於「乘法是一種連續加法形式」的想法,將當時已經被廣泛使用的加法符號「+」轉動45°角而得到的,而這個符號也同時呈現出加法和乘法密不可分的關係。
(3)除號(÷):除法符號一般相信是從「比」(:)和「分」(-,即分數線)演化而來的。西元1631年英國數學家奧特雷德(William Oughtred)的著作clavis mathematicae(數學之鑰)中用「:」表示「比」或者「除」,而當時在歐洲的數學家也常常用「-,即分數線」表示「比」或者「除」,相傳西元1659年瑞士數學家雷恩(J. H. Rahn)是在他的著作組合了這兩種符號,採用「÷」來表示除法,因此除法符號「÷」也被稱為是雷恩記號(Rahn's notation)。根據這樣的說法,除法符號「÷」呈現出除法源起於「比」和「分」的概念。
(4)等號(=):它是由十六世紀的英國學者雷科特(Robert Recorde)在西元1557年出版的書中首次採用現今通用之等號「=」,相傳是他覺得用英文「Equal」表示相等實在太麻煩,想要創造一個簡便的符號,而他認為「兩條平行且相等的直線」最能代表「相等」的意義,於是就用兩條平行線段來表示兩個相等的數,因此這個符號也稱為雷科特符號(Recorde's sign)。
本文引用:http://www.google.com.tw/url?sa=t&source=web&cd=4&ved=0CDkQFjAD&url=http%3A%2F%2Fwww.wretch.cc%2Fblog%2Fdcwhy%2F11237344&ei=VpU3TobbBM-imQXduZmYAg&usg=AFQjCNF6SqoOYALj7Ede-8XC31tK84cxB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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